議會本有制衡之責,但缺乏民主正當性的議會,難道就不應有向其質疑的力量?
台灣地方議會長期以來,都有一些阻礙民主發展與違反法治精神的問題,困擾著我們的民主制度。最令人詬病的,就是許多顯而易見,但又很難被查獲的賄選問題,尤以正副議長的選舉為最。這次李全教競選議長賄選事件,因為賴市長的堅持,成為社會大眾與公共輿論可以好好檢視這個問題的轉折點。
身為一個從政者,我要聲援賴市長以一己之力挑戰劣質民主的精神與勇氣,我也支持人民代表行使職權應記名以示負責的修法工作。
http://www.nextmag.com.tw/magazine/news/20150819/24509089